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编号:SINO-JC-2024 中国 山东有限公司与XXXX 公司储罐租赁协议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以下内容中,甲乙双方合称“双方”;其中任何一方称“甲方”、“乙方”、“各方”或“一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根据以下内容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概况甲方作为山东地区最大的集国际航线运输、国际货运代理、船舶代理、国际多式联运、船舶租赁、集装箱场站、报关报验、综合物流服务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的大型物流企业,具备为客户提供海洋运输、租船、订舱、口岸交接、报关、报验、仓储、转运等一站式一条龙式服务。更以专业化的服务能力形成了大型工程设备运输、海空联运、铁海联运、保税物流、公路配送等业务品牌,具有专业化、网络化、系统化、综合性优势。乙方 第二条:合作目的基于甲乙双方的长期以来建立起的良好合作关系,双方本着相互信任、诚信为本的原则,甲方发挥其宽广的业务渠道,乙方配备的仓储资源,为有仓储需要的客户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第三条:合作内容1. 储罐信息:乙方向甲方出租 个罐容为 60,000 立的燃料油保税加温储罐;2. 储罐使用时间:(1) 租赁时间: ;(2) 储罐起租日:第一批货物入库日起;(3) 续约:存储期限届满,在与其他客户存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优先续存,但甲方须至少在存储期限届满前 30 日书面通知乙方续约,双方根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协商续约事宜,就续约事宜另行签订合同。3. 储罐使用费用:如甲方租赁期限在 15 天以内,则费用如下:A 储罐使用费:原则上可予减免B 港口包干费: 元/吨C 监管费: 元/吨如甲方租赁期限超过 15 天(含 15 天),费用如下:A 储罐使用费: 万/月B 港口包干费: 元/吨C 监管费: 元/吨4.付款:(1)付款方式:银行现汇/转账(2)付款时间:港口规费结算方式为一船一结,甲方需在船舶靠泊前及时结清;码头装卸费、槽车装卸费等当月发生的费用于下月七个工作日内支付。(3)延迟付费 :甲方未根据本条第 3 款和第 4 款所列费用及支付方式及时、足额支付的,30 天以内,以天为单位根据迟延付费总额的 0.5‰/日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付费 30 天以上的,视为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除根据每天 0.5‰/日利息向甲方收取违约金外,同时可以依法行使其他法定权利。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