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河南省家庭服务员(保姆)服务质量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家庭服务员(保姆)服务涉及的术语和定义、基本条件以及服务等级评定标准、服务质量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家庭服务经营者提供的居家服务(保姆),也适用于派遣到社区从事家庭服务的形式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 家庭服务员(保姆)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根据家庭服务合同约定为所服务的家庭操持家务,照顾儿童、老人、病人、管理家庭有关事务的从业人员
2 家庭服务经营者是指依法经工商注册登记,以家庭服务为经营范围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
3 家庭服务消费者是指接受家庭服务的对象,又称消费者、客户、雇主
4 家庭服务合同是指家庭服务经营者与消费者或家庭服务员之间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各自权利义务的约定
3 家庭服务员(保姆)的基本条件3
1 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勤奋好学,服务周到,作风正派,尊重客户,举止文明,语言法律规范,热情和气,不涉家私
2 能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教育状况、健康证明等资料
3 讲究个人卫生,无不良嗜好
4 年龄符合我国劳动法及其它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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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会讲或听得懂普通话,能与客户进行正常沟通
4 家庭服务员(保姆)服务质量及等级标准4
1 家庭服务员(保姆)服务质量等级共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
2 初级家庭服务员(保姆)服务要求4
1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家庭服务工作半年以上,或经市级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并取得结业证书
2 通过培训了解家政学的一般常识;了解相关法律常识,能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懂得家庭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的基本常识,懂日常个人安全常识和自我保护常识
3 能购买烹饪原料和食品
4 能选、削、择、洗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