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 屋 租 赁 合 同(新客站廊道餐厅)出租方:北京福立居商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甲方公司法人: 胡德宝 :身份证号: 342623196605163035 承租方: 上海巧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375号4幢116室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租赁房屋的一致意向
现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 租赁房产1
1 甲方将位于 上海 市 徐汇 区 秣陵路 303 号二层 L20-1 (以下简称“房产”)出租给乙方,作为乙方营业用房
2 租赁范围以附件一规划红线图及附件二房产平面图红线圈定部分为准
3 甲方保证对出租给乙方的物业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及对该物业所占土地拥有合法使用权,并提供相应有效的法律证明文件于本合同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甲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见附件三)
甲方保证房产现状不属违章建筑,也未被法院实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不存在抵押和已经出售的情形
4 如乙方发现甲方的证件等与其上述第 1
3 款的保证不一致,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此后 2 个月内依法取得该物业的合法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使上述文件均能与甲方在上述第1
3 款 的保证一致
如甲方未能履行其矫正责任或因上述事项导致合同无效时,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 甲方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将房产按本合同之约定租赁给乙方,即甲方已获得所有为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而必须的经政府等主管部门的同意和批准
若为转租,应附物业所有人同意甲方转租并签署本合同的证明书
本合同签订后,若有第三方对房产主张权利的,乙方在接到第三方主张权利的通知后,甲方负责与权利主张方交涉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并依法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用途乙方在租期内将物业用作经营康师傅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