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 地址:乙方:承租方 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1、甲方将位于南宁市东葛路 18 — 1# 嘉和 · 自由空间 A 座 1110 号房 一套,建筑面积为 47.74 平方 出租给乙方作办公使用。2、租期为 年,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如乙方继续租用,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继续租用并签订合同。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一次性付给甲方押金 仟 佰 拾 元整(¥ 元整)。租赁期满甲方将押金返还给乙方,如继续租用,则继续作为押金。4、所租赁的房屋按 (月、季、年)计收,每 (月、季、年)交付 仟 佰 拾 元整(¥ 元整),下次租金应提前三至七天交付,以此类推。乙方逾期不交付租金时(除非有不可抗拒原因),视为乙方自动解除合同,押金不予以退还,若乙方租期不够 年,所交押金及租金不予退回,甲方有权收回房屋。5、乙方需二次装修房屋时,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 ,但不得破坏原房屋。乙方若要安装空调等功率大的设备必须经物业管理处同意。6、乙方所用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电梯费、垃圾费、公摊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按物业管理处的收费标准,于每月十日前自行向物业管理处缴纳。7、乙方在使用中,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并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乙方如利用此场所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造成人员伤亡、财产被盗等事件发生的均由乙方负责。8、在租赁期间,乙方必需经甲方同意方可将所提供的房屋转租或转借给第三方。乙方不得经营饮食、污染和噪音大的行业。在日常生活中不得从事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活动。如出现违反上述条款的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9、甲乙双方均要严格履行合同,维护其严肃性。除因政策变化,改造房屋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确需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甲乙双方不对提前终止合同而承担责任。10、租赁满时乙方将甲方所出租的房产设施(包括乙方装修的不动产。如:地面和墙面装修等)完好无缺交还给甲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结清账目,若有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若属设施人为损坏,乙方需修复或赔偿。(附:甲方屋内设施: )。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合同。1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