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联通泉州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合同管理工作,法律规范公司签订、履行合同的全部活动,及时预防、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联通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联通泉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市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县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县(市)分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对外经济活动中签订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不包括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管理部门和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对合同洽谈、审批、订立、履行、纠纷处理以及合同档案等进行管理的活动
第五条 合同管理实行签订合同的部门及县分公司自行管理与直接上级市公司监督指导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合同从事违法活动,扰乱公司经营管理秩序,损害公司利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 合同管理职责第七条 市公司、各部门及县(市)分公司授权签定的合同由市公司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负责管理本公司签订的合同,但下列合同由公司总部统一管理:(一)融资借款合同;(二)担保合同;(三)合资合作合同;(四)资本变动合同;(五)对外投资合同;(六)设立新实体合同;(七)其他需要应由总部签订的合同
第八条 公司综合部门是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聘请法律顾问人员对合同管理进行法律指导,合同承办部门、计划财务部门、其它相关部门分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合同管理事务
第九条 公司合同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对合同流程管理和法律审查负主要责任,具体职责为:(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负责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并组织实施;(三)参加公司重大合同项目的法律论证、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