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量大〔2024〕19 号 关于印发中国计量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学院、各部门:《中国计量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中国计量大学2024 年 1 月 12 日中国计量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内控制度建设,法律规范学校合同管理,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促进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审计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学校法定代表人或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代表学校,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形成的协议
第三条 学校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指导监督、分类管理的制度
学校成立由校长,学校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计财处、审计处等单位负责人和学校法律顾问组成的合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校合同的指导、监督检查,制定合同管理制度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合同管理办公室,挂靠学校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第二章 合同分类归口管理第四条 教育合作合同,是指学校与校外单位开展合作办学、联合创建培训基地、共同从事科学讨论、共同进行人才培育而签署的合同,主要包括合作办学合同、联合培育合同、战略合作合同等
教育合作合同,由学校根据相应程序决策后,授权合同业务履行部门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签署和管理
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五条 经济合同,是指学校在对外从事经济活动过程中签署的,以经济交往和资金收支为主要内容的各类合同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基建合同、修缮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
经济合同根据不同类型,由学校授权相关部门签署和管理符合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条件的经济合同,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