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协议编号:ZJDS-GKPT-SH 中经汇通卡购买协议甲方(发行机构):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分 公 司 经营地址: 乙方(购买人): 经营地址: 身份证号码(个人客户填写): 身份证地址(个人客户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由双方遵照执行。第一条 定义1. 本协议所称“中经汇通卡”是指甲方发行、持卡人可以在特约商户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2. 本协议所称“乙方”是指购买中经汇通卡的单位或个人。3. 本协议所称的“持卡人”指合法持有中经汇通卡的单位或个人。4. 本协议所称“特约商户”指与甲方签约并同意中经汇通卡持卡人使用中经汇通卡与其进行资金结算的商户。5. 中经汇通卡卡片属性及详细功能以本协议附件《中经汇通卡章程》为准。第二条 产品及价格1.乙方向甲方购买的中经汇通卡种类、名称、数量及金额,以甲方提供的并有乙方签章确认的《汇通卡采购订单》约定为准。2. 本协议生效后,若乙方需多次购买中经汇通卡,乙方可单独向甲方发出盖章确认的采购订单,经甲方确认后采购订单生效,双方按本协议规定内容各自履行相应义务。第三条 结算条款1.购卡款项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结算乙方向甲方购买中经汇通卡的款项:A. 款到发货: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即向乙方交付中经汇通卡。B. 货到付款:乙方收到甲方送出的中经汇通卡后,乙方当天即全额付款。2.充值款项乙方购买中经汇通卡后若需对其充值,应将充值款汇入甲方结算账户,甲方收款后在 1 个工作日内为乙方持有的中经汇通卡充值。3.结算账户3.1 甲方结算账户乙方应将购卡及充值款项汇入甲方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不能汇入其他账户: 账户名称: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 户 行: 光大银行上海昌里支行 账 号:36750188000057021 3.2 乙方结算账户甲方应将退还给乙方的中经汇通卡余额等各种款项(如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乙方以下指定银行账户,不能汇入其他账户: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第四条 中经汇通卡的使用及收费1.乙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甲方制定的《中经汇通卡章程》及其他甲方所制定的与中经汇通卡交易管理有关的一切制度、办法等正确使用中经汇通卡,不得将中经汇通卡用于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用途,如乙方违反上述相关规定使用中经汇通卡,甲方有权停止该中经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