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干货|饕餮盛宴|电子证据法庭质证初探·刘平凡(讲稿)·讲座启迪智慧、知识点亮人生、梦想成就未来前言:在互联网时代里流行二个字“容错”,即“容忍错误”
也就是说,网络时代是一个容忍错误的时代
虽然牛律师学院网络犯罪辩护研究中心对网络犯罪中“电子证据”进行了长达2年的研究,并和中国人民大学网络犯罪研究中心、腾讯研究院犯罪研究中心等多家科研院所有过多次的交流沟通
但在“2015互联网刑事法制高峰论坛”上,我们仍感到我们的许多观点还有不足之处
由于网络时代是一个容错时代,虽然观点不成熟,我们今天也拿出来,同大家探讨,请大家批评指正
今晚我从“电子证据的原理”、“用检察官的思维看当前公诉人电子证据的举证质证”、“用法官的思维看法庭对电子证据的采信”和“辩护律师电子证据的法庭质证”四个方面来介绍的采信、质证和电子证据的非法证据排除的实战技巧
这是当前刑事法律理论和实务界前瞻实用课题,也是目前刑辩律师的困感和必须掌握的技巧
这亦是牛律师网络犯罪辩护研究中心今年的研究成果,牛律师刑辩机构今年献给中国律师的一份厚礼
鉴于此,经牛律师刑辩机构研究决定,本此讲座将在牛律师学院11个刑辩讲堂微信群同步直播
在讲座前,我首先向大家介绍电子证据的原理
要了解电子证据的原理我们还得先知道电子证据的取证一些规范性文件:我国迄今尚无切实有效的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实践中主要依据的是2005公安部161号《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与电子证据检查规则》和2014公安部《关于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意见》这2个文件,其他亦无这一方面的行业标准
实践中的做法很不规范和成熟,基本上还属于摸索阶段
这也是电子证据的特有属性和它的原理所局限的
在这里,我只是做如下探索式的解读
电子证据原理(见图):一、从检察官的思维角度看当前公诉人电子证据的举证质证(一)公诉人电子证据的举证公诉人对刑事电子证据的法庭举证,依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