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 务 协 作 合 同合同编号(06-太中银-LWXZ-070320-12)甲方:中交太中银铁路工程第一项目经理部二分部乙方:无锡天马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施工实际需要,甲方将太中银铁路工程 DK46+177—DK61+650 段工程特大桥承台基坑井点降水交由乙方施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及内容数量1、工程名称:太中银铁路工程 DK46+177—DK61+650 段工程特大桥承台基坑井点降水2、工程地点:山西太原清徐至交城地段3、工程内容及数量工程内容:场地清理、冲孔、下设吸水井点管、灌填粗砂滤料、铺设集水管、连接集水管与井点管、安装抽水设备、试抽、观测、正式抽水、拔管、整理撤离井管
第二条:工程价款1、综合单价为每个承台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00 元)(一级降水包干价),二级井点降水为每个承台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
00 元),此单价为最终结算单价,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
2、合同价款已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劳务、材料(灌孔所用砂由项目部提供)、机械、质检、安装、缺陷修复、临时设施、管理、安全及保险、措施费、利润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3、进退场费包干价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4、工程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和教育费附加由甲方缴纳;其余的各项规费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第三条:施工期限按甲方要求完成
第四条:工程质量1、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要求、监理指令及国家颁发的施工法律规范和标准等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达到干施工要求,乙方认为需要进行二级井点降水的承台,需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