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协议编号: 停车位服务协议甲方: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乙方: 乙方住址:旭辉·东方之珠住宅小区 号楼 单元甲方受中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为维护本小区停车秩序,保障车辆停放便利、道路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廊坊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的要求,经平等、友好协商,就小区停车场车位管理服务相关事宜与乙方达成一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位使用人情况:1
乙方的车位为东方之珠 私家 / 租用 车位(车位号 )共两个车位
乙方有效证件名称: 号码: (乙方应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
乙方有效的联系方式电话: 手机: 4
乙方停放车辆详细情况:%2%①车主姓名: 驾驶人姓名: ② 车辆品牌: 车牌号码: ③ 车辆颜色: 车 型: ④ 车辆状况: (乙方应提供拟停放车辆照片)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 2024 年 月 日开始至业主委员会与新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
三、车位管理费(即:车位清洁费、设备维护费和运行费、保险费等以下简称管理费)管理费 80 元/月/车位(大写: 捌拾 元整)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时,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一年的管理费用,以后每年的 月 日前支付下一年费用
五、甲方义务1、甲方应保证所使用的车位交付乙方使用时具备场地平整、无杂物、划线和车位专用号清楚的使用条件
2、甲方负责维护车位的日常清洁卫生
3、甲方负责车位的场地保养,保证平整可以停放车辆
4、甲方负责车位的标识、交通设施符合使用功能
六、乙方同意并遵守以下条款1、 乙方在接收车位时应对车位进行验收,提供有关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给甲方存档,交清费用后停车
2、 乙方应自觉遵守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小区交通等公共设施,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指挥,否则造成本身车辆或第三者车辆受损的,后果责任自负
对一切违章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