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交车车载电视广告合同广告经营者: (以下简称:甲方)广告主: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公平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拥有车载电视广告经营权的车辆上发布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广告概况1、广告内容:
2、广告发布载体: 辆 车载电视
(后附明细表)3、广告发布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每天广告的发布时段:
(后附明细表)二、费用及付款方式1、广告费用(以下称:合同总价):(大写) (人民币),即(小写)¥ 元
2、付款方式:○现金○转账○支票
甲方指定如下账户用于收受本合同项下广告费用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甲方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如有变更,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前 3 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甲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3、付款时间:○按月结○按季结算○按年结算 (具体时间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日前向乙方出具正式的广告票据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车辆在运行中,不得随意将车载电视电源切断,阻碍车载电视广告的发布,一经发现将自愿罚款 1000 元/次/辆做为赔偿因停播给乙方的损失
2、甲方不得人为损坏车上刊播的广告和作为广告载体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第一时间进行修复,并通知乙方,并延长相应广告发布时间
3、甲方因经营广告业务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负责承担,对他人造成侵害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约权,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广告费用
2、乙方须合法经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创意、内容应健康真实,否则,由此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