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保证我县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协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进一步强化义务教育阶段政府行为的意识,充分发挥义务教育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以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加大高中建设规模,解决高中“瓶颈”问题;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促进学校的均衡发展。二、招生计划依法确保我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均能按时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今年全县幼儿园(学前班)计划招生2900 人左右,小学计划招生2900人左右,初中计划招生2700 人左右。普通高中计划招收14个高中班 720 人,其中,指令性计划招生600 人;择校生 120人(择校生实行“三限”政策,即“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职业高中计划招生300 人。三、招生办法(一)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发展农村幼儿学前教育的责任。鼓励每个乡镇办一所具有特色的中心幼儿园( 含民办 ) ,多方筹措资金, 努力改善办园条件。 加强对辖区内幼儿园 (含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规范幼儿园招生秩序,提高儿童受教育率;抓好民语学前班的招生工作,普及学前一年教育,确保今年 4-6 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65%以上。(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要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达 100%。1.各小学按划定的学区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招收本学区内县镇6 周岁,农村7 岁的儿童入学。2.初中招生继续实行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整体移交制度。每年 7— 8 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适龄儿童、 少年 100%入学。 做好小学毕业生花名册及整体移交工作。(三)高中招生普通高中、 职业高中招生根据学生志愿的填写,按中考成绩,由州招办统一录取,并完成县级下达的招生计划。第 3 页 共 9 页招收的高中择校生,鉴于××实际,三个学年每生收择校生费 8000 元。四、相关要求(一)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要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