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1 总则1.0.1 为统一全市的行道树的栽植技术,提高栽植质量,配合道路管线,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市、区、县属城镇行道树栽植工程
1.0.3 行道树栽植,除应按本规程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环境条件2.1 地上部分2.1.1 可种植行道树的人行道宽度及范围
13m 以上的人行道
2 加左右,沿街建筑在两层以下的人行道
2道路交叉口及弯道内侧在车辆安全视距内不得栽植
3行道树与地面公共设施的水平距离应符合表 2
行道树与地面公共设施的水平距离表 2
3名称距主干中心不小于(cm)电力电讯杆200电力电讯杆拉杆150交通指示牌、路牌车站标志120路旁变压器外缘、交通灯柱300消防龙头、邮筒120水准点2002
2地下部分2
1行道树的主干中心与各种地下管线边缘的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
2土壤条件应按下列规定:2.2.2.1 种行道树土壤应呈微酸至微碱性
2.2.2.2 栽植穴内有建筑垃圾、含有害物质的土壤,必须用栽植土加以更换
3 栽植前准备3.1 工程资料3.1.1 栽植工程的设计图纸,应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种植设计及设计说明、设计概算、上级批准文件等资料
3.1.2 建设单位必须于施工前一个月将以上材料交施工单位
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实施计划
3.2 现场调查及放样3.2.1 施工前应对人行道的公共设施、土壤、路面、沿街建筑物,地下管线等情况进行调查,应作好记录
3.2.2 行道树的放样应根据设计要求并结合实地情况
3.2.3 施工时发现图纸与实际不符,应由设计部门变更设计
3.3 选苗3.3.1 应按设计要求选择苗木的品种和规格
3.3.2 行道树必须选择干直、健壮、无病虫害的优质苗
3.3.3 同一条道路或路段应栽植统一树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