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住院患者十大护理安全目标及指引护理安全是医院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病人安全和护士执业安全。精神疾病患者由于受症状的支配,导致某些行为不能自控,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意想不到的安全事故,护理工作中的任何疏忽大意都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临床护理风险,根据卫生部提出的患者十大安全目标,结合本院专科特点,特制定我院《精神科住院患者十大护理安全目标及指引》。目标一:及时识别患者的情绪,防意外事件的发生(暴力,自杀,自伤、外走)1. 了解病人既往的暴力,自杀自伤,外走等行为史,新入院病人、严重自伤、自杀、外走、冲动毁物、保护性约束及木僵病人作重点交接班。2. 交接班要清点病人数,病人出入病区要清点人数并做好交接。3. 新入院、请假返院的患者应进行仔细的安全检查,严禁将刀、剪、绳、皮带、打火机、药品、镜子、玻璃制品、搪瓷碗等危险物品带入病房。4. 病人外出检查、活动等必须有工作人员陪同;病区理发、刮须、修剪指甲应在工作人员的视线进行,禁止将危险工具交给病人单独使用。5. 进出治疗室、配膳室、盥洗室、储藏室等处时要注意关门上锁,严格管理各类危险物品(如利器、易燃品、绳索及约束带等)。钥匙、刀剪、消毒与剧毒品、注射器、体温计、氧气筒、氧气袋、约束带均应有固定数目,放在固定地点,并详细交接班;一旦发现数目不符,应立即追查。6. “三防”病人应安排在护士视线围活动;夜间加强巡视,仔细观察病人的呼吸和睡眠情况,辨别病人是否真入睡;对蒙着被子的病人应将被子轻轻拉开观察。7. 严格执行每周安全大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围包括衣服口袋、床铺、褥垫、床头柜和病人活动场所等。8. 对探视者做好解释宣传工作,不得把危险物品、限制物品等直接交给病人。9. 定时巡视各活动场所,尤其是偏僻角落,禁止病人在门边逗留。洗澡时水温不宜过高,工作人员先试过水温后方可让病人洗,防止水温过高引起烫伤;放置好防滑设备,防止跌倒、溺水、打架等意外发生。目标二:提高护理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1. 护理人员在各类治疗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熟悉患者的、病情及面貌特征。2. 为患者做治疗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3.患者需统一穿病员服。4. 治疗、发药等各类诊疗活动中至少同时使用两种识别患者身份的方法,对能有效沟通的患者,采用反向询问法由患者说出自己的,不得直接称呼患者而获得患者的应答。5.病区当天接收3 名(含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