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兼并、合同到期的劳动争议 投稿:廖脡脢 案例 刘某是瑞德公司的员工,1999 年 2 月刘某与瑞德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合同,合同期限是 2001 年 2 月。2001 年1 月瑞德公司被更有实力的美羽公司兼并。刘某继续在原来的部门上班,直到 2001 年 3 月。在此期间,美羽公司没有与刘某商谈有关合同变更的事宜。2001 年 3 月,刘某在上班的途中发生车祸并重伤住院,经交通部门调查,责任不在刘某。在住院期间,美羽公司派人送来了一张一万元的支票。美羽公司看到刘某的病情比较严重,为了不影响公司的工作,又招聘了一个人来代替刘某的工作,同时以刘某与原来瑞德公司的合同已到期、美羽公司与其没有合同关系为由单方面解除与刘某的合同,并拒绝提供刘某工伤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待遇。刘某感到委屈,认为自己虽没有与美羽公司签订合同,但美羽公司兼并瑞德公司,劳动关系已经转移到美羽公司,原来的合同确实已经到期,但是,对方没有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是否续订合同,责任在美羽公司,同时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这种情况应视为续签劳动合同。刘某与美羽公司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不得已,刘某只好求助于劳动仲裁机构。劳动仲裁机构接受仲裁请求后,经过调查,明确了刘某与瑞德公司从 1999 年到 2001 年 2 月的劳动关系,以及 2001 年 1月美羽公司兼并瑞德公司,刘某一直在美羽公司工作直到2001 年 3 月的事实。并依据《劳动法》、《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和《关于实行劳动合同若干问题的通知》做出判决:一、美羽公司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关系没有法律依据,并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相矛盾,是不合法的行为;二刘某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三、刘某医疗期结束后,双方再补一个合同,也可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分析 在本劳动纠纷中涉及到的劳动法律问题主要有三个,一是发生兼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员工与兼并企业的劳动关系,二是劳动合同到期与劳动关系解除的关系,三是工伤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问题。 原则上被兼并企业的员工在企业发生兼并后,其与原来企业的劳动关系应被转移到新的公司,假如新的公司不同意与原来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被兼并企业。 员工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应给予一定的补偿。在本案例中,原来的瑞德公司被美羽公司兼并后,刘某与瑞德公司的劳动合同并没有到期,劳动关系并没有结束,假如美羽公司不想再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