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分包合同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分包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分包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工程分包是指将施工总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企业完成的活动。本规定所称劳务分包,是指将施工总包或专业承包工程中的劳务施工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公司完成的活动。 第三条 分包队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分包施工;分包队伍必须持有我公司完备的施工准入手续,分公司或项目部方可录用。分包工程必须依法进行,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禁止对个人分包工程,分包队伍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施工项目。工程分包应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约定或经建设单位认可。第四条 凡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必须在施工前签订书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严格禁止先施工后补签合同。签订分包合同时分包队伍要提交合格分包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洽谈、签订、履行要签订的分包合同等内容的授权。 第五条 非主体工程的工程分包项目,应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劳务分包的工程项目,应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凡是施工总包合同中对分包工程有明确约定的,须遵守施工总包合同的约定。 第六条 使用与施工总包合同相同名称的公司分包合同专用印章签订分包合同。公司分包合同专用印章由公司统一制作,发放给各分公司使用。 第七条 分包合同拟定 (一)签订分包合同要使用公司统一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二)公司直属项目部分包合同由项目部负责拟定;分公司所属项目部分包合同由分公司负责拟定或责成项目部拟定。(三)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对分包合同文本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应事先将当地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报送经营管理部备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八条 分包合同评审、签章、签署与审批(一)地表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合同价款 8000 万元以上、矿山工程施工总包合同价款 3000 万元以上以及公司重点关注的工程项目、分包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分包合同评审流程如下:1、由分公司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在分包合同评审签章审批单上签署评审意见;2、公司劳务管理中心在分包合同评审签章审批单上签署对分包队伍的审核意见;3、公司法务部门对分包合同条款及内容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4、公司经营管理部综合审核并在分包合同评审签章审批单上签署意见;5、分公司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