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北海房地产代理销售合同房 地 产 代 理 销 售 合 同甲方:北海正虹房地产有限公司乙方 :温州文欣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温州地区销售甲方开发和代理的物业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方式和范围甲方指定乙方为 温州地区 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在北海的开发的物业
第二条 合作期限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 ,自 2024 年月日至 2024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后,按本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第三条 双方诚信合作承诺(1)、乙方承诺如每月销售业绩没有达到 100 万元,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结清佣金、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2)、甲方出资《温州晚报》整版广告的 70%即 63000 元,2 个整版共126000 元作为给乙方合作信誉启动金,乙方提供刊发的甲方楼盘广告的报样及报社发票
第四条 任务及佣金计算乙方佣金为甲方和乙方销售的客户签订《买卖合同》总价款百分之六计,分例出如下:(1 ) 物业名称 : 碧海云天 2 期2、客户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则在购房合同签订并支付 100%的房款或超过总房款 30%的确定订金后(如客户违反合同无须退还此订金),甲方须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清销售佣金
第五条 客户的认定1.销售客户以乙方通知和首次接待登记为准,乙方必须在客户到达售楼现场以前通过传真方式确定客户名单;假如客户确由乙方促销成功,但该客户以其他人名字签订购房合同的,业绩仍归属乙方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1 .甲方于本合同签定后一周内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i)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有关证照包括:预售许可证等的复印件
(3)尽可能提供代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型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室内设备、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