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医院管理--医院托管经营合同甲方: 乙方: 为了进展医疗卫生事业,据《 》的精神,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决定将医院交给甲方实行整体托管。为了使托管工作合作、健康、有效地开展,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托管原则 1.医院托管后坚持 5 不变:资产归属不变;独立法人不变;医院功能不变;财政拨款渠道和标准不变;职工身份及待遇不变 2.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托管期间除原有资产保值外,甲方新投资形成的财产(含土地、房屋、设备、设施等)一律归甲方所有。 第二条 托管目标 在托管经营期间,双方预期达到的经济指标是: 第三条 托管期限 托管期限为 50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托管内容 甲方全面拥有乙方医院的经营管理权,包括: 1.乙方医院的的全部资产(含土地房屋、设施设备、药品、低值易耗品、流动资金、债权债务等); 2.乙方医院至本合同签订之日在册的工作人员; 3.乙方医院在村、街道设立的诊所、卫生室的各种资产; 4.乙方医院的绿化与院内道路设施建设; 5.乙方医院所在地居民的公共卫生工作(含计划免疫、住院分娩、流行病学调查、职业病防治等); 6.乙方医院所在地区妇幼保健工作(含妇科病普查、住院分娩、新生儿接种、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 7.乙方医院所在地区的爱国卫生运动的技术指导; 8.乙方医院所在地区的居民的基本医疗(含门诊、留观、康复、保健等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第五条 医院移交 1.乙方的全部财产移交给甲方经营管理。移交前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应积极收回债权并偿还债务,对确属无法收回的债权(如病人欠费),乙方同意核减移交的资产。 2.在移交时,乙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事业法人登记证、预防保健许可证、药品调剂许可证、卫生技术人员的各种资质证明等也相应移交给甲方。 第六条 补偿 为体现非营利性医院的性质以及维护乙方现有职工的合法权益,甲方同意对下述项目按现行标准给予补偿: 1.属于公共卫生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和活动经费; 2.抗洪救灾、卫生防病的专项补助; 3.医院建设中应由主管部门扶持的专项建设资金(如重点学科建设、科研补助等)。 第七条 甲方权利 1.及时接受乙方托管的各项财产。 2.对乙方医院享有经营管理权。 3.对新投资形成的资产享有所有权。 4.积极开展经经营活动,促进卫生事业的进展。 5.有权对医院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内部运行机制等进行利于医院进展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