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协 议 书甲方: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 代表人:地址: 电 话:乙方: 代表人:地址: 电 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一、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讨论决定,将位于开发区泰和路北侧、东侧、104 国道西侧、幸福路南侧约 295 亩土地(以甲方提供的红线图为准)的使用权以置换、协定价格的方式出让给乙方,供其商、住开发使用
二、甲方出让的土地为净地出让,并确保五通一平
三、土地出让价为每亩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95 万元)
四、甲方所出让的 295 亩土地以挂牌上市的形式进行,不论摘牌价是否高于双方议定价格,甲方必须以双方议定价每亩 95 万元将该土地出让给乙方开发商住经营,超额部分由甲方全额承担(包括税费)
五、甲方所出让的土地因办理出让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契税、企业所得税等所有税费)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承担土地出让费以外的任何相关费用
六、甲、乙双方明确的责任1、乙方为确保项目开发迅速启动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七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叁仟陆佰万元(¥3600 万)作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为乙方开发本协议所指“开发区 8 号地块”295 亩定金
甲方用于解决前期该地块五通一平和遗留问题
2、乙方针对该 295 亩地块,按总体规划经济,技术指数要求,做总体设计规划方案,并根据方案分期实施开发
原则分为三期开发完成
第一期用地约 58 亩;第二期用地约____亩;第三期用地约____亩
3、乙方根据土地出让付款要求,按期按额支付
第一期除乙方预付的定金(3600 万元)之外,余款乙方在二个月之内付清
第二、第三期土地出让金,根据即时的具体要求,按时付清
4、甲方收取乙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启动 295 亩地块的土地报批工作,同时做好拆迁前期所有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