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厂房租赁协议甲方:许昌市蓝精灵洗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厂区内西南角厂房 平方米(具风光积以实际测量为准)出租给乙方作为洗涤厂房使用;乙方承诺该厂房也仅作为洗涤使用。 2、租赁期限为 3 年,自 2024 年 月 日到 2024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租乙方应支付 5 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如没有对厂房造成损害或租赁期内退租等严重违约行为,全额退回。 3、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 10 元,每年租金 元,租金按年度支付,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下一年度租金。每逾期一日支付违约金 100 元,逾期 30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4、乙方租赁甲方厂房,只能用于洗涤生产,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如需改变用途或转租,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洗涤生产中使用甲方提供的水电气。水电 PAGE \* MERGEFORMAT 4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气等计量表由乙方自行购买,并经甲方核验后在指定位置安装使用。水费为每吨 1 元,不再另外收取排污费;电费为每度 0.9 元;蒸汽价格为每吨 210 元。水电气每月 日前按月缴纳。逾期缴纳每逾期一日支付违约金额 3%的违约金。 6、乙方如使用办公用房,按每间 元收费,与厂房房租一并缴纳。 7、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约,应依法依约承担违约责任。 8、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9、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甲方:许昌蓝精灵洗涤有限公司 乙方: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办公场所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一、出租办公场所情况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办公场所坐落在重庆北部新区星光五路 8 号 19 楼,建筑面积为 300 平方米。(甲方办公场地的一半)。二、合租期限:1、租期自 2024 年 9 月 11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10 日止。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办公场所,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三、租金: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办公场所租金为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