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厂房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甲方自愿将荣泰佳工业园七栋二楼的部分厂房租给乙方作为生产及办公使用,租赁起止日期及场地范围详见已 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书》
为了加强对出租厂房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深圳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甲方(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一)遵守国家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审查乙方工商营业执照、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有关的相关证照资质,索取相应复印件建档备查
(三)根据国家和深圳政府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含乙方人员),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各级从业人员(含乙方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预案演练
(四)为方便统一管理,将乙方人员纳入甲方建立的安全管理机构,共用甲方的安全规章管理制度,通知乙方按时参加甲方开展的安全及消防知识培训、演练
(五)定期对乙方的生产及办公使用场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提出口头批判纠正或书面整改意见
(六)共用通道的管理:甲乙双方共用通道的门经友好协商,设置为常闭式防火门,双方生产期间一直保持关着状态,但不上锁、不上栓,保持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把门打开
双方可在各自门上贴盖有公司公章的封条、安装摄像头等
二. 乙方(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服从甲方对其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和协调,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积极参加甲方定期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和预案演练
(二)根据甲方的安全规章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承租区域内机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负责在承租区域配置相应规定数量的消防器材、照明和疏散标志
(四)作业场所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封闭、占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五) 在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