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存款合同合同编号:YTC2024080301甲 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乙 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住 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本合同于 2024 年 月 日于 签署:为促进甲、乙双方业务进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存款协议。第一条 同业存款金额、存期1.1 甲方存入乙方人民币 。1.2 同业存款的期限为五 年。存款起讫日期以经甲方审核确认的划款申请书为准。1.3 甲方存入乙方的同业存款的账户信息以同业存款划款申请书载明的信息为准。第二条 同业存款利率和利息计算2.1 利率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1.1 本合同利率按以下第( 2 ) 种方式执行:(1)本合同中同业存款利率为浮动利率,以基准利率 % 执行。其中基准利率为 金融机构五年期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2)本合同中同业存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利率水平为 % 。2.1.2 本合同期限内,如遇国家实施人民币存贷款利率市场化导致合同计息基准不存在的,本合同利率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确定。协商不成的,乙方应于利率市场化后 10 个工作日内偿还剩余同业存款本金,并按利率市场化前一日的执行利率支付利息。2.2 利率调整按以下第( 1 ) 种方式执行:(1)固定利率,利率不做调整。(2)利率在每个自然季度末月 21 日根据基准利率水平调整,每个计息期内不再调整。(3)利率于基准利率调整日调整,计息期内调整次数不限。2.3 计息2.3.1 本合同项下利息采纳“实际 /360 ”方式计息,公式如下:利息=同业存款本金×利率×计息天数÷360。计息期内利率或存款金额作调整的,应分段计息。2.3.2 计息天数在“实际/360”计息方式下,计息天数按实际公历天数计算。2.4 付息2.4.1 付息方式为以下第( 1 ) 种方式:(1)本合同项下存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 20 日。付息日为每季度末月 21 日。存款按季付息,最后一期利息利随本清。(2)本合同项下存款到期一次性结息,利随本清。2.4.2 如遇付息日为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可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后甲方第一个工作日付息,付息金额不变,顺延期间利息在下一付息日收取。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该到期日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后甲方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根据合同约定的存款利率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