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合同发包方:黄冈市黄州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项目计划批准文号: 4、设计单位: 5、工程内容:道路、沟、渠、泵站、桥、涵、闸、、晒场、塘堰等农田水利工程
6、承包范围:本标段施工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10 内保证开工)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3、总日历工期:120 日历天
第三条 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本标段主要项目工程及数量见工程量表(详见附表)第四条 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工程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标准》、规划设计方案和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 双方责任:甲方负责该工程项目的资金投入,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施工检查和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质量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标准》和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第六条 合同价款:本标段工程项目实行固定价格总承包方式,总承包工程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
本工程实行总价承包(指按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验收合格,发包方按施工合同所应支付的工程承包款),在建设过程中出现增减变化的工程量,按现场甲、乙双方的签证及监理工程师和设计院设计变更认可的文书,依据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经农发办办公会审核下达工程量清单和工程价款
道路、沟、渠、泵站、桥、涵、闸、、晒场、塘堰等严格按规划图施工,不得有“无中生有”工程
第七条 竣工结算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