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学生安全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使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损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签定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 3 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损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开地必定发生;(3)来自校外突发性,偶然性侵害造成的或者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造成的。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损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学校开展内外集体活动,因学生不听指挥,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意外损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7、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准开摩托车上学,不准爬车、拦车、追车,不准在公路上玩耍、追逐、嬉戏。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8、学生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假如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9、学生应该按学校规定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食宿方应按学校签定的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假如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应承担部分责任。 10、严禁学生私自到江河、湖海、深水潭、池塘、水库等游戏或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1、学生在已经投保的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损害的学生,其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