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委托代理合同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方: 江苏福地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乙方代理。经磋商,协议如下: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 为甲方与 案的诉讼代理人;二、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物价局、司法局的〈关于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甲、乙双方确认:(1)、本案属于 ;诉讼标的 元。(2)、本案基本收费 3000 元;按标的额(累进制)10 万元以内的部分(含)按 6%收费 元; 10 万元---50 万元(含)按 5%收 元; 50 万元----100 万元(含)按 4%收费 元; 100 万元----500 万元(含)按 3%收费 元; 500 万元—1000 万元(含)按 2.5%收费 元; 1000 万元以上,按 2%收费 元。合计 。(3)、律师调查、代为办理交费事项等发生的费用,另行由甲方支付。(4)、付款时间和方式 。(5)、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按民诉法第规定为:2、3。 (1)特别授权:参加诉讼。 (2)代签法律文书。 (3)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或反诉。四、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叙述案情,无保留地提供相关证据或证据线索;承办律师必须熟悉案情,仔细调查取证,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五、如甲方无故违反本合同或虚构案件事实误导乙方及乙方律师等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如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律师服务费全部退还;如甲、乙双方协议终止合同,律师服务费根据乙方工作的进程适当予以返还。乙方律师开始工作后,甲方与对造人和解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六、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至一审判决书(调解书)送达或(撤诉、案外和解)止。甲方: 乙方:江苏福地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湖南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IC 芯片买卖事宜达成本合同。 二、定义 ‘合同’指本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采购订单,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规定。 ‘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和币种(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产品’指采购订单中所列名称及型号的货物,即 IC 芯片 ‘采购订单’指乙方发给甲方的包含产品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