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委托代理合同 ( )鲁德律 代字第 号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律师协会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与 纠纷的 代理人,代理权限详见甲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 甲方在全面了解乙方出示的《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收费标准》(鲁价费发〔2024〕70 号)后,要求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法律服务实行风险代理,乙方同意
第三条 风险代理的律师服务费按甲方判决(调解或裁决)胜诉或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实现的财产数额的 %计算,于甲方判决(调解或裁决)胜诉或财产实现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因甲方纠纷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等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甲方承担
乙方指派律师的异地办案差旅费按《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24]611 号)和《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鲁价费发[2024]68 号)的规定处理
第五条 乙方指派的律师担任代理人期间必须尽职尽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积极按时参加委托权限内的纠纷处理活动
第六条 甲方须如实全面地向乙方指派的律师陈述纠纷情况,及时全面完整地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按合同约定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全部退还
若甲方无故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已支付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甲方仍需按其财产债权数额和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律师服务费计算比例,于合同终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的律师服务费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完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