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镇镇岩下村双狮路 36-40 号等 4 幢古建筑修缮工程竣工验收总结报告浙江仙都园林工程有限公司2017 年 8 月 25 日竣工验收总结报告一、工程建设基本概况本项目位于缙云县壶镇岩下村,房屋修缮共有四个建筑单体,为单龙路 36-40 号、单龙路 36-40 号南面单间、单龙路朱东升户、双狮路 34 号、河边小宅。1、单龙路 36-40 号建筑为 2 层建筑,占地面积约 344.7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670 平方米。2、单龙路 36-40 号南面单间建筑为 2 层建筑,占地面积约 45.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91.8 平方米。3、单龙路朱东升户建筑为 2 层建筑,占地面积约 168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265 平方米。4、双狮路 34 号建筑为 2 层建筑,局部 1 层,占地面积约 117.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176 平方米。5、河边小宅建筑为 2 层建筑,占地面积约 115.2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224 平方米。结构体系:木结构建筑造价:49.9247 万元二、工程主要参建单位工程名称:壶镇镇岩下村双狮路 36-40 号等 4 幢古建筑修缮工程建设单位:壶镇镇岩下村民委员会设计单位:浙江城市空间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乐清市恒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浙江仙都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三、施工情况本工程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开工,我公司自开工以来,制定详细的施工作业计划,严把各道工序质量关,在设计、建设、监理单位密切配合下,于 2016 年 9 月 21 日完成所有项目建设工作。四、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工程合同、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文件要求进行,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措施,执行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认真整理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对建筑原材料、构配件进行进场检验,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且所有检验报告,均反映原材料、构配件为合格产品。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质量控制措施严格,管理到位,出现的问题均已及时整改,无违反强制标准行为。五、质量检查验收情况1、原材料验收程序:报送原材料厂家资质证书检测报告-材料进场-报验(监理审核)-合格准许使用(不合格退场)2、工序质量验收程序: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查-工序施工-班组自检-项目部专职质量员检查-报请监理公司检查验收3、质量检查情况原材料全部合格,未发生不合格退场现象;木结构工程中,木材品种、规格、检验等基本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屋面工程中,蝴蝶瓦品种、规格、检验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4、材料质保书及复试情况本工程为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