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案例一伟达商场规定其下属的百货、家电、食品等承包组对外开展业务时可以使用伟达商场的名义和公章,但发生的债权债务概与商场无关
1999年11月2日,该商场百货组以伟达商场的名义,与时尚服装厂签订一份购买5万件服装的合同,合同约定由百货组自行提货,签约后6个月内一次性付清货款
为担保合同的履行,在合同签订时,双良商场书面承诺对该合同买方所承担的货款义务负保证责任
此外,百货组还以伟达商场的名义,将商场的4辆汽车向时尚服装厂作了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11月5日,百货组派人到时尚服装厂提货,该服装500件一包,服装厂装货人员共装运了105包服装,双方人员当时均未察觉
货车回商场途中与一辆运煤车相撞起火,车上服装全部被烧毁
问题(1)百货组以伟达商场的名义与时尚服装厂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2)上述合同中买方的权利、义务应由谁享有、承担
(3)该批货物中的100包被烧毁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4)在百货组提货时多装的5包货物属于什么性质
其损失后果由谁承担
分析(1)有效
本案中百货组以伟达商场名义,使用伟达商场公章,而时尚服装厂并不知悉伟达商场的内部规定,这实际上形成了百货组作为代理人为伟达商场代订合同的事实,因而合同有效
(2)买方的权利义务由伟达商场享有和承担
因为实际上伟达商场是被代理人
分析(3)由伟达商场承担
因为买卖合同中动产的风险在交付时转移,百货组已提走货物,风险在运输途中已转归买方,因此损失由买方承担
(4)属不当得利性质,应由时尚服装厂承担损失
因为买方对此并不知悉,没有恶意,故应以现存利益为限负返还责任
案例二王某有一女王乙、二子王甲、王丙,配偶、父母均已逝世,王某长期与王乙共同生活,后王乙因病去世
王某与女婿及一外孙女共同生活
王丙婚后无子女
1994年王某去世,留有遗产三万元
王某去世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