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商管理制度及施工要求本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均由本公司指定的分包单位按规范要求施工:1、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实力资质,以及团队综合实力,通过公司领导及工程部的考核方能进行接收施工;2、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公司负责,公司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3、分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一经发现将处以(2000-20000 元)的罚款,并取消分包资格,由工程部备案后不得参与公司分包;4、本公司工程分包的具体工作由工程部负责实施,分包协议由采购部签订;5、分包单位签约后应按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6、工程部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控制与监督,项目负责人会对施工现场不定时抽查,如有不合格不按施工方案施工的将予以整改并同时加以处罚,处罚金额视情节轻重而定;7、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因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均由分包单位自身承担;8、分包单位负责人应按施工组织计划方案精心施工,对施工过程的每个细节都应仔细查看;9、分包单位正式进场施工前必须联系业主与主要工作人员(监理员、现场管理员、施工人员)到施工现场查看分析,并召开工程预备会议,向业主介绍主要工作人员及配合人员,介绍施工程序,方便业主配合;10、材料进场后必须配合工程部负责人以及甲方监理共同验收,如发现材料进场与合同所规定品牌规格不符,工程部负责人有权提出及时更换并加以期限,如在规定时间内还未更换, 将处以 1000-20000 元的罚款, 额度视材料的成本价而定;11、所有材料进场通过监理验收合格后,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及时提供报验资料,材料清单(如:名称、产地、规格、数量等)样品,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质保书等文件,并及时交至公司档案管理员,及时做于资料报验,如因未及时提供而造成无法让甲方监理审核通过签证的,而导致工期延误的将予1000-5000元的罚款;12、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需要协调,沟通以及处理的,现场负责人应配合项目负责人及时处理;具体施工过程条例:1)、施工人员到现场首先要先熟悉图纸,按图纸结合实际施工;未按施工要求自行胡乱施工的处以500-2000 元的罚款;2)、铜管安装时应保证横平竖直,管径尺寸要与图纸吻合,接口处应用胶带包扎好(包扎不宜过紧)防止有杂物进入铜管内,分支管液管、气管分流处管径需大于等于后端气液管道,离内机300 处需增加吊杆,过内墙铜管套管用PVC或镀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