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最新资料1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2014 年 8 月 31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法)把以人为本、保障人的生命安全作为立法宗旨,并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从而进一步确定了修法的目的和新法的功能定位,也为我们理解和贯彻落实新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贯彻落实新法需要把握的基本方向方向一:必须认清安全生产法是社会法的本质属性。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的立法机关,它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分为七个门类:宪法类、民商法类、刑法类、行政法类、经济法类、社会法类、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类。社会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法律部门,包括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社会领域立法关系民生,涉及百姓切身利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法律保障。新安全生产法秉承“科学发展、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立法宗旨,既体现了安全生产的内在要求,又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点。新法的具体规定从多个方面体现了社会立法的特征。从新法第一条规定可看出,该法的主要立法目的是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这符合社会法关注百姓民生的本质特征。新法建立的一系列新的基本制度措施,例如实习学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等,都体现了社会法的扶危济困功能特征。我们精品最新资料2一定要牢牢把握安全生产法的社会法特征,以促进社会安全和谐、维护国家社会稳定、实现平安中国梦想为最终目标,做好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工作。方向二:必须依法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这次修改安全生产法,主要目的之一就是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既要进一步强调安全生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极端重要性,又要突出安全生产在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还要认清安全生产对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中国梦的重大意义,主动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国家全面发展的高度去思考、去推动,顺应人民群众对生产安全、 生活幸福的新期待, 进一步开创未来安全生产事业的新局面。新法很多规定都要求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例如,新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这说明安全生产的宗旨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