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一)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开展防火检查、巡查:1
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日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2
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开展防火检查;3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其他单位每日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防火巡查;4
员工应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
(二)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
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2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3
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4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5
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水源是否完好;6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7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8
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9
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10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单位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2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3
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4
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5
其他安全消防情况
(四)员工岗位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2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3
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4
场所有无遗留火种;5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五)因工作需要确需动用明火时,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专人到场监护,并进行下列内容的防火检查:1
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操作人员是否具备动火资格,动火监护人是否在为;2
动火地点与周围建筑、设施等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动火地点附近四周是否有影响消防安全的物品;3
电焊电源、接地点是否符合防火要求;4
焊具是否合格, 燃气、氧气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防止地点是否符合规定;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