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驳船合同中文32x14
6m驳船建造合同合同编号:dsidc-07-2011经大与方友好、平等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乙方为甲方建造的1艘32x14
6m驳船项目于2013年12月10日签订本合同
甲方:乙方:第一条:驳船建造工程1、驳船工程内容:乙方根据甲方的投标要求进行图纸设计、送审、采购、建造、入级、交工1艘32x14
6米驳船;2、驳船入级:本船入ccs级;3、建造数量:1艘;4、建造依据: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es1103
7-100-04sm船体说明书”及“es1103
7-100-02总布置图”进行设计和建造,“船体说明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将根据ccs退审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建造;建造标准应满足ccs船级社颁布并执行的规范、规则要求(含交工前所有ccs颁布并执行的新规范、规则要求);乙方有关的图纸资料在向ccs送审的同时要以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提供给甲方进行审核,甲方需在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延期未提出的将视为甲方认可,由于甲方未能按期提出审核意见而造成工期延长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5、建造地点:第二条:材料、设备1、除另有约定外,本工程所需的钢板、型材、油漆、设备、电气系统部件、舾装件、焊接材料、消耗材料等所有材料、设备将由乙方提供
2、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当甲方认为乙方采购的产品不能达到图纸、技术规格书要求时,乙方须重新采办,甲方不承担由此而造成的费用
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委托甲方采办时,甲方也可自己采办,其费用从总价中扣除
3、乙方需对自行采办的物资负责,因乙方采办的物资不能按时到货而导致工期的延长,不能按时交工等相应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应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合同、技术规格书或图纸的规定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调换或补充,并由甲方负责相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