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合同编号 : 经销合同书二零一三年文档甲方: ( 以下称甲方) 地址: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条款如下:一、合同的基本内容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经销产品:甲方的。3.经销地区:限在地区经销(以下均表示为「经销地区」)。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下,乙方可以在「经销地区」以外尚未有一级经销商的地区销售. 4.经销方式:甲方授予乙方在上述地区一级经销的产品经销权。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乙方应向甲方购买产品,并透过乙方自有的渠道及销售网络,从事产品的推广销售。乙方应自行承担因购买产品、渠道维持、对外销售等所需的相关费用。本协议不隐含代理权的授予,任何一方均不能向第三者代表另一方,若由此而致使另一方受损,则造成损害的一方须承担有关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5.甲方同意按合同书内容提供乙方相关的产品、技术、销售等协助。6.乙方同意以经工商管理机构核准的法人身份使用甲方企业标记, 经销甲方产品。7.乙方同意按合同书内容及其它经双方认可的规则,经营产品销售业务。8.合同签订手续1)本合同书乙方须加盖其公司印章, 并将其公司执照复印件、公司简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交至甲方,如乙方有需要,甲方也可以提供上述文件。2)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如有变更法人登记事项等事情,均须向甲方提出申报书以及经工商管理机关登记后的相关变更资料。乙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有家电产品及投影机文档销售、经营及安装维修服务等项目。9.品牌使用1)合同期内,特许乙方销售,以正当商业行为使用“品牌商标”,并得标明其为「经销地区」内产品指定合法经销商。2)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本经销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乙方应当无条件的停止使用任何“品牌商标、 LOGO、以及含有品牌商标、LOGO的店面装饰及物品”,且无条件的依据甲方的指示处理含有前述商标、LOGO的物品以及店面装饰。10.禁止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1)自称为除甲方授权经销产品外其它事项的甲方代理;2)代表甲方作出任何担保、承诺、缔约或其它对甲方有约束力的行为。3)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4)如果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以甲方或甲方经销人的名义行事,以致甲方遭受损失时,乙方应承担完全的损害赔偿责任。对于他方的损失,应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二、甲方应提供的相关协助和责任1.甲方将不定期规划行销活动以利乙方进行市场销售。2.甲方依据市场销售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