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记录编号:LG/JL-31-06-001 顺序号: 项目名称安全环保管理部门 负责人项目承包单位 负责人项目主管部门 负责人项目所属单位 负责人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签订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日期: 年 月 日为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给外来承租或承包单位制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经营环境,明确租赁(承包)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安全环保管理协议,具体条款如下:1 单位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2 甲方的权利2
1 有权进入乙方生产作业场所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2 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冒险作业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3 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责令乙方立即整改或者对乙方下达整改意见
并可根据甲方的管理规定给予处罚,如有不服从管理者,甲方有权停止施工,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 甲方有权根据现场的检查记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乙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价,并以此作为以后合格承包商的条件之一
3 乙方的权利3
1 依法自主行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有权要求甲方统一协调涉及双方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4 甲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4
1 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生产场地和设备设施
2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3 乙方进入作业现场前,对乙方介绍甲方的各种有关规定并对项目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告知
5 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5
1 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