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对《农业协议》中进展中国家的特别和差别待遇条款的评析及对中国的影响刘瑾:对中进展中国家的特别和差别待遇条款的评析及对中国的影响摘要:鸟拉圭回合农产品问题谈判中,进展中国家的特别和差别待遇被承认并在一些条款中有所反映,但是整体上看缺乏可操作性
中国在入世过程中被迫接受了更高的承诺水平,事实上被迫放弃了作为一个进展中国家应享受的特别和差别待遇的大部分
中国作为一个进展中国家使用特别和差别待遇的空间极其微小
关键词:市场准入国内支持出口补贴关税化综合支持量一,对进展中国家特别和差别待遇之评析《农业协议》对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开放与自由有着重要的意义
协议开始将农业带入正常的世界贸易
就进展中国家的待遇而言,对其特别和差别待遇的承认和关注几乎贯穿于整个谈判之中,即便在谈判最困难的时候也不忘提到,这些特别考虑有些作为协议的内容被临时确定下来
尽管如此,针对进展中国家的特别和差别待遇中尚有许多空洞的内容和明显的缺陷,进展中国家的特别问题远不能说给予了真正的重视
主要反映在:(一)市场准入方面首先,关税化计算方面,(发达国家)关税绝对数的不合理抬高大大降低了相对较高的削减比例的约束力
在市场准人中,协议要求通过计算将非关税措施转化为关税,计算方法规定在《确定改革计划下具体约束承诺的模式》(简称《模式》)中
虽然发达国家整体削减比例比进展中国家高了 1/3,但是由于发达国家原来就拥有较多的贸易壁垒,加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上在关税化过程中按理应该按《模式》计算并反映在各国承诺表中的关税,在没有提及计算依据和对《模式》的参考依据且没有按期望的那样经过他国的审核和证实的情况下,就匆匆计入《协议》,使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趁机不合理提高自己的关税化水平
下表是主要几个发达国家几种主要农产品关税化后的关税:美国糖:244
4 花生:173
8 牛奶:82
6欧盟牛肉:213 小麦: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