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业产品试用买卖合同出卖人:北京赛雅思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x x x x x (以下简称称乙方)兹为 x 货物买卖,经双一致方同意签订协议如下: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 x x 货物 2 台试用,协议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交付货样同品同种类同质的货物 x x x 2 台于乙方试用
试用期满,乙方对甲方产品无异议的应与甲方签订后续 20 台同类产品的买卖合同
产品具体性能及参数见附表 1
第二条 本件产品买卖货款议定每件人民币 x 万 x 仟 x 佰元(共人民币 x x 万 x 仟 x 佰元)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的 3 个工作日内交付甲方货款总价值的 %(人民币 万元),甲方在收到款项后 3 个工作日内即行发货
第三条 乙方试用期为 天,试用期满,乙方应将试用结果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没有通知或怠于通知的,视为乙方认可
并于试用期满之日起接受甲方产品和本合同内容
第四条 试用期满,乙方没有对甲方产品提出异议的,应自使用期满之次日起与甲方签订 20 台相同产品的买卖合同
合同具体内容另行约定
第五条 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合理理由并有确切证据证明甲方产品存在技术缺陷,不能满足乙方正常生产需要的,应于发现该问题的 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派技术人员查验、修理
经修理仍不能满足乙方要求或乙方有正当理由认为没有修理的需要时,该试用合同终止
第六条 试用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原本返还甲方产品
甲方在扣除乙方试用期内的合理费用后返还甲方预付款
第七条 试用期满,乙方既不与甲方签订后续 20 台同类产品买卖合同,又不支付 2 台试用产品余款的,甲方有权于 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催告
乙方在收到甲方催告后的 2 个工作日内仍不付款也不签订后续合同的,甲方有权收回交付的产品
乙方交付的预付款部分不予退还
并收取合同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