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程机械按揭销售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乙方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甲方销售的四川省宜宾普什重机有限公司生产的普什牌液压挖掘机产品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金额:产品名称机型出厂编号发动机编号数量(台)单 价 (元/台)合计金额(元)其他费用如下:1
其它费用合计(小写):总计人民币金额 ¥ 元 (大写): (本价格含税,不含运费)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产品保修1
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制造商的企业标准执行
产品主机(不含易损件)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 12 个月或累计工作 2000 小时,二者以先到为准(具体保修期限及保修内容见制造商的产品质量保证声明
因不可抗力、人为因素损坏或非正常使用损坏不在保修范畴)
第三条 交验货地点、运输方式1
交验货地点: 2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运输,运费由 承担
风险转移:挖掘机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之前由甲方承担,交付之后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交机时间及验收 1
甲方在乙方足额支付首付款后 日内向乙方交机
验收标准:产品质量、技术标准按制造商的企业标准执行
乙方应在提机时对货物的型号、数量、质量等进行严格的、全面的现场验收,运行机器并验收合格后提机(包括工具、随车备件),并填写工程机械设备《交机证明》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
在合同签订 日内乙方支付首付款 元(大写: ),直接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余款 元(大写: ),由乙方向光大银行(以下简称贷款行)提交按揭贷款所规定的所有手续申请办理 个月按揭贷款(具体还款方式、期限、利率及相关手续要求,以乙方和贷款行的借款合同为准),乙方授权贷款行将按揭贷款发放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