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施工安全协议书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为确保建设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发、承包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雇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一、工程项目名称:宜川幼儿园校安工程 二、工程地址: 延长西路 35 号三、工程范围: 水电安装劳务分包施工内容(根据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任务单) 四、协议期限: 暂定 2024.7.2 开工(本协议与劳务分包合同同步有效)五、发包方的安全责任:1、工程项目发包前,发包方安全监察机构必须对承包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工程招、投标等活动。2、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2.1、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有施工简历和近 3 年的安全施工记录。2.2、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2.3、配备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2.4、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2.5、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 30 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 人以下者设有兼专职安全员。3、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开工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并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生技和安监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4、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六、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1、承包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 (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生技、安监和委托的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2、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