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总 体 策 划 及 销 售 总 代 理 合 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冠华别墅项目(以下简称“本案”)的独家策划及销售代理合作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的词语定义:1、甲方:系指 ,为本案的合法进展商,具有本案开发和销售的全权
2、乙方:系指 ,为本案提供总体策划及销售总代理的服务公司,并依法具有与服务内容相应资质
3、 项目(即合同中的“本案”):系指甲方开发并委托乙方总体策划及销售总代理的房地产项目,位于 ,占地约 M2,总建筑面积约 M2
若“ ”名称发生变更,不改变本合同对此项目的实质描述
4、广告代理公司: ,该公司拥有广告代理资质
5、正式开盘日:系指甲方取得本地块住宅预(销)售许可证之后,经甲乙双方讨论并最终由甲方确定,在报纸广告公布的正式开盘日期
6、预开盘日期:甲方对外接受预定、收取定金之日
7、宣传中对外称谓:开发商: 行销企划: 8、销售均价:系指本地块住宅的平均底价9、销售基准价:在本地块住宅开盘前,甲乙双方根据当时的综合平均价格共同确定基准均价,在基准均价的基础上由乙方制定综合推动表和一房一价底价表,经甲方签字确认后的销售底价即为首次确定的销售基准价
10、溢价:系指实际成交价高于销售基准价的差价部分
11、损价:系指实际成交价低于销售基准价的差价部分
12、可出售户数:指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本地块住宅商品房中的可售户数之和(不包括内控房源)
13、预售或销售户数:买方签订预(销)售合同并支付首付款的售出商品房户数之和
14、销售率:(预售或销售户数+大定户数)/可出售户数(不包括内控房源)
15、内控房源:系指甲方要求暂不出售的房源
第二条:委托内容1
销售总代理4
公关活动的宣传策划(以上内容具体参见附件 1)第三条: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