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书甲方:德阳市杏花巷业主委员会 乙方:德阳市正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德阳市米市坝社区杏花巷 地址:德阳市区南街 E 栋 1-2 号代表人: 陈宝成 法定代表人: 梁文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真诚合作,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合同开发建设位于德阳市旌阳区杏花巷地产项目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本次合作开发的项目暂定名称为“ 旌城上品 ”最终名称以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以下简称本项目)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投资开发建设本项目
第三条,甲方承若已单方面解除同四川康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拆迁、补偿、安置、开发建设合作协议
第四条,乙方配合甲方办理与四川康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解除合同后的善后事宜,由乙方承担并支付四川康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前期发放的过渡费、房屋补偿费、产生的拆迁费等直接费用
第五条,前开发商四川康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甲方或业主签订的一切合同、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由乙方承接四川康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甲方及业主所签协议的全部义务
具体内容如下:一、本项目占地面积 15431㎡(约 23 亩)的棚户区由乙方全权进行开发改造,房屋建成后,原址返还拆迁安置房
二、安置补偿条件及内容1、原生产队有 83 户,283 人符合条件的拆迁居民进行安置,每人返还面积 78㎡,符合条件的拆迁业主可优先购买车位(库),费用自理;2、小区建成后,乙方无偿返还甲方业主活动室 300㎡;3、原保管室土地面积 1138
6㎡,房屋建筑面积 228
8㎡有争议,拆迁时另行商量补偿;4、、乙方负责每户业主全部套数房屋五通(水、电、气、电视闭路线、电信宽带网线入户)的安装配套,按乙方对外销售的标准,达成安装完毕,产生的费用乙方直接向有关部门缴纳;5、乙方负责返还每户原业主住房的客厅地砖包干价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