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碧桂园房地产居间合同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居间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促进甲方在中国境内开发的商品房(包括预售房和现房,下同)的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房地产居间活动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照履行:第一条 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房地产居间活动,即由乙方负责招揽购买甲方开发的位于 ,项目名: 的房屋客户并促成甲方与乙方招揽的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附录等相关合同文件(下统称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实现甲方售出商品房的目的
第二条 委托期限委托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期满后视合作效果再决定是否续约
第三条 佣金计提方式1、乙方成功促成甲方销售一宗商品房的确认1
1 乙方负责组织其招揽的客户以旅游看楼团(下简称“看楼团”)的形式到甲方项目参观,并促成客户在参观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与甲方成功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则视为乙方成功促成甲方销售一宗商品房,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
1 乙方组织看楼团前往甲方项目参观的,必须在看楼团在组团地出发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前24小时向甲方预约,预约方式为:由乙方填写《碧桂园组团转介客户推举单》(详见合同附件一,下简称“客户推举单”),将看楼团的出发日期、具体行程以及看楼团中所有客户及客户日后购房时的联名购房人姓名、电话号码(需标明号码后七位,如****8282001)、身份证号码(需标明号码前六位和后四位,如440681********6856)传真至甲方,由甲方核查客户资料,确认是否为首次来访客户;1
2 甲方确定乙方组织的客户为首次来访客户后,须在一小时内在客户推举单上确认相关资料并经甲方指定确认人签字确认后回传给乙方;1
3 乙方须在收到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