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合同编号: 2024120241 房屋买卖合同出卖人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制定贵州 中房置业 有限公司房地产买卖合同出卖人(甲方):甘芝品身份证号:52024219741218462X 甲方代 居间方(丙方):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通过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居间介绍,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产权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筑房权证南明字第 010096060 号
(二)房地产座落:贵阳市南明区四方河路 128 号格林博邸 A4 栋 4 单元 1 层 2 号
(三)房地产建筑面积:93
59 平方米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四)随该房地产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见本合同附件一
(五)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交房、租赁、户口等其他关系)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二条 甲方保证该房地产权属无争议,在将房地产出售前,已经与其配偶及房地产权证内的权利人协商一致,若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权利人承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担法律责任,甲方代理人提供委托公证书,代理人曾凤琴承诺甲方全权委托代理人办理该房地产的产权过户、代收房款等与该房地产出售相关的一切事宜,代理人签署的相关过户文件及代收的房款甲方产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均予认可
甲方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肆拾壹万元整净收,小写:(¥410000
(若与到产权处和地税局申报的过户价格有冲突的,以本合同协定的价格为实际成交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