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手机意外保险合同被保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保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被保险人愿向本公司就其生产/销售的 品牌 型号的手机投保手机意外摔坏险,并愿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与其签订本合同,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一、责任范围1、在本保险有效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销售的承保手机在承保区域内意外摔坏时,本公司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2、本合同所指意外摔坏仅指手机因物理撞击所造成的损坏,不包括手机掉落水里、火里、其他异物里而导致的手机无法寻回、因高温、高湿、高压、高辐射等异常环境所导致的手机无法正常使用
3、本公司不对手机意外摔坏意外的任何问题承担保险责任,这些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磨损、人为损坏、硬件问题、软件问题、质量问题、对人和物造成的损害等等
二、承保期间保险人对承保手机的承保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承保期间内被保险人生产/销售的承保手机发生承保事故的,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否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三、保险费用1、经评估,承保手机的价格为人民币 元/台
2、被保险人根据上年度承保手机的年生产/销售量 台乘以承保手机的评估价格人民币 元/台,得出年销售额 元
按____%的费率向保险人预交保险费用,计人民币 元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保险期满后,被保险人应将保险期间生产/销售的手机的总量书面通知保险人,作为计算实际保险费的依据
实际保险费若高于预收保险费,被保险人应在确定差额之日起一个月内补交其差额,反之,若预收保险费高于实际保险费,本公司退还其差额或经被保险人同意直接抵扣下一保险期的预收保险费
本公司有权在保险期内的任何时候,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一定期限内所生产/销售的承保手机数量的数据
本公司还有权派员检查被保险人的有关帐册或记录并核实上述数据
4、实际保险费不得低于人民币 元
5、保险期间内,承保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