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XXXXXXXXXXXX 办公设备 采购合同合同编号:CCFA-LICI052024091225长春市方奥电子有限公司0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编号:JLZC -签订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 158 号签订日期:二○○ 年 月 日 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 (需方)需求的 (货物名称) ,经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以编号为 JLZC200 - 的采购文件在国内公开询价采购,询价小组评定 (供方)为成交供应商。供需双方和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根据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1.合同标的: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及配置数量单价(元)小计金额(元)2.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3.交货时间、地点、方式:3.1 交货时间:合同订立后 天。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的日期为交货日期。3.2 交货地点: 3.3 交货方式:供方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4.付款条件和方式: 4.1 供方交货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需方单位名称(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国家有关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假如合同约定有的话),进口产品的报关文件(假如合同约定有的话),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4.2 财政付款:需方在合同标的验收合格后 5 个工作日内,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提交《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吉林省省级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等合同约定的付款文件;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在收到《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和合同约定的付款文件后15 个工作日内,采纳银行转帐方式将合同价款中财政付款金额共计 元一次性支付给供方。4.3 需方自行付款:本合同总价款中由需方自行支付 元。需方承诺在 年 月前支付。假如需方届时不能支付或者不能全额支付,由需方承担违约责任,供方承担全部收款责任,与采购中心无关。5.履约保证金5.1 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交合同总价 5%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取整数位到百元)。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纳银行转帐或者现金的方式提交。5.2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供方提交的货物经需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之日止,以银行转帐方式返还,不计利息。5.3 履约保证金由需方在货物验收合格交付后 10 个工作日内返还。6.质量保证金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6.1 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的 %。6.2 质量保证金从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