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时间: 年 月 日。采购人(甲方):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应商(乙方):成都众禾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巴中市政府采购中心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标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巴采招[2024]107 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交货期 门楣标识 门楣标识宽度与长度根据门头具体测量情况确定套40 0.16/㎡6.42024 名称标牌 1850mm×350mm×25mm个400.16 6.4 2024路口指示牌2100mm×700mm×100mm个400.3614.42024总价27.2注:1、以上标识牌实施时根据 40 个法庭建筑结构不同,可对标识牌中门楣的尺寸作相应的调整。合同总价以实际测量制作安装为准。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贰拾柒万贰仟元整 ,即 RMB¥272,000.00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 年 月 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