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与XX 公司营业厅代理业务(郊县-合作厅模式)合作协议(V1.3)(新签/续签)合同编号:KMXFFDB2024 甲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乙方: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营账系统操作员姓名: 联系电话: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条 合同目的1.1 为更好的利用双方的资源优势,共同推动甲方业务进展,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及电信行业管理规定,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进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营业厅代理业务(合作厅模式)合作事宜达成协议。第二条 合作内容2.1 合作事项 (1) 乙方以其租赁或购买的经营场所与甲方合作建立营业厅。(地址: ;面积: 平方米)。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营业厅的综合电信业务,具体代理业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下表所列内容:1代收话费6停/开机2打印账单7开通停机保号3补卡(有价卡)8开通炫铃4变更套餐9开通如意呼5维护亲友电话10 开通话费周周报代理业务范围如有调整,甲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乙方书面确认。(3)本协议生效后第一个月为试运行期,自第二个月起,乙方须完成以下经营业绩指标:新增上网用户数每月须达到 户以上;代收话费每月须达到收费下限额;如未完成考核指标,则视为乙方违约。(4)根据周边基站的收入情况,收费上限额设定为每月 万元。 万元以内(含 万元)按协议约定的 4%比例支付佣金,超出 万元部分按 3%佣金比例支付佣金。以上收费上限额根据业务进展情况,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动态调整。2.2 合作期限合作期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条 乙方保证3.1 乙方保证其拥有从事本协议项下合作业务的合法资质。3.2 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与本协议相关的内容或将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用作与本协议无关的其他用途。3.3 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任何第三方。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4.1 甲方权利 (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行为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罚或取消乙方代理资格。(2) 甲方有权调整本协议涉及的佣金标准,但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3) 甲方有权与其他第三方签订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类似的其他代理协议。4.2 甲方义务(1)乙方系统出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