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甲 方: 有限公司乙 方: 有限公司 乙方艺人:吴昕甲、乙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基础上,甲方聘请乙方及乙方艺人为甲方“ ”品牌水果饮料、水果罐头类产品担任形象大使,乙方及乙方艺人接受此聘用,达成如下协议。具体内容如下:1、 广告产品:指甲方出品的“ ”品牌“水果饮料、水果罐头”系列产品。2、 广告性质:乙方为甲方所做广告为非独家非买断性质,此次广告不影响乙方接拍同类型其他产品。3、 发布期限(即广告有效期):在合同规定发布区域内,广告有效期限从2024 年 月 日到 2024 年 月 日止,期限为两年。(合同终止期限计算,以甲方产品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准)4、发布区域:广告品仅限于中国地区使用(台湾、香港、澳门除外)。5、本广告使用范围,即指定平面广告传播媒介: 于该产品之平面广告上使用乙方艺人之姓名或肖像,包括:包装、印刷品、宣传单章、杂记、报章、刊物、等一切平面广告及户外硬照广告。(以下简称“平面广告)6、酬劳及付款方式: 甲方应支付乙方及乙方艺人平面广告制作及形象大使费用 元整(现金税后款) 付款方式为: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第一期款于本合同签约当日,甲方支付给乙方及艺人共计人民币 元整;2)第二期款即余款 元,于乙方及乙方艺人将平面广告拍摄、制作完成后交付甲方使用时甲方一次性付清。3)假如乙方及乙方艺人未在上述时间内收到相应款项,则本合同失效; 6、乙方同意本广告制作完投入使用时,在广告上注有乙方艺人“ ”的姓名和湖南卫视欢乐大本营主持人等字样。7、乙方的职责:(1)乙方及乙方艺人在甲方广告中出现,并负责甲方的广告制作及广告制作的所有费用:一次平面广告的拍摄工作,每次一个工作日,每次拍摄的 8 小时;(2)甲方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及乙方艺人拍摄时间,具体拍摄时间双方协商,在保证不影响甲方本合同签定的广告发布起始时间的前提下,以乙方及乙方艺人确认的时间为准;拍摄工作时间为每个工作天内的 8 个小时。此工作天不包含艺员从出发地到达拍摄地的差旅时间和住宿地到拍摄地的时间,但包含所需参加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化妆、梳头)。假如每个工作天超出既定的工作时间,则超出一小时甲方需支付乙方及乙方艺人酬劳三千元整。半小时以内超时不另外收取费用。半小时以上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收取费用。(3)乙方及乙方艺人保证不将甲方广告拍摄内容及其他方式泄露给外界。(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