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清洁服务承包合同 甲 方:深圳市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 人:陈丽珠联系电话:0755-25539703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洪湖路 10 号洪湖花园 A 座 4 楼乙 方:法 人:地 址:联系电话:根据国家及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管理的 (下称“清洁小区”)提供清洁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并共同信守。一、 服务地点:深圳市二、 服务范围:(面积约 M2) 乙方为甲方清洁小区如下范围(指平面或空间范围)提供清洁服务:1、 红线区域以内楼宇以外的公共场所和设施的清洁、保洁工作。包括:外围空地、道路、绿化带、公共座椅、橱窗、标识牌、大门及护栏、路灯及庭园灯、公共娱乐设施、垃圾桶、果皮箱、公厕、明沟、管道、雨水井、污水井等。2、 楼宇内公共部位和设施的清洁、保洁工作。包括:楼内地面、梯面、天面、墙壁、不锈钢楼层指示牌、信报箱、防盗门、梯间窗、扶手、楼道开关及其它不锈钢设施垃圾篓、垃圾桶、消防设备等。3、 办公区域内的清洁、保洁工作。包括:办公室地面、台面、地毯、沙发、会议室桌椅、会议室黑板、茶几、烟灰缸及其它;卫生间地面、墙面、洁具、垃圾篓等的清洁、保洁工作。三、 清洁项目、清洁内容及清洁标准在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范围内的清洁项目、清洁内容、清洁标准见《清洁项目、清洁内容及清洁标准表》(附件一)。四、 人员安排1、乙方选派 名清洁人员(包括主管 名)负责甲方区域内的清洁服务工作;乙方应将清洁人员花名册自清洁人员驻场后三天内交甲方管理处主任。恒基物业/标准合同文本文本负责人:管理处文本管理者:业务拓展部、计划财务部、行政综合部编号:HJ-KF-H001版次:A/3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管理人员及清洁人员安排表》(由甲乙方商定)(附件二)安排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员和清洁人员坚守相应的工作岗位,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清洁服务任务。五、 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自行终止。六、 清洁服务费1、根据清洁服务范围、人员安排等运作成本(不包括垃圾清运、四害消杀),每月清洁费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见《清洁承包费用明细》附件一)2、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清洁服务后,甲方在下月 日前把上月的清洁服务费(含基本费用和其它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上。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