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经销合同书(加盟合同)甲方:株洲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乙方为“明康堂”系列产品在 省 市(县)的总经销,本着平等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 总则:1、甲方授权乙方为 省 市(县)的地区指定经销商,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2、乙方为上述商品的授权经销商。乙方有权使用“明康堂系列产品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一切有关销售本合同规定经销商品的合法商业活动。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行为为法律行为及经营损失不承担责任。4、乙方须按实际情况填写加盟申请表,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5、代理及加盟的基本条件: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或企业单位;可以独立为您所进展的用户开据合法有效的服务票据;可以为用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与咨询服务;应当拥有固定的服务场所;个人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6、乙方必须有该经销产品的专业销售人员(人员名单及变动及时通知甲方)。二、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在中央电视台或全国性报刊、杂志上作“明康堂”系列产品的宣传、广告、策划及大型促销活动。2、提供系列产品宣传资料,提供甲方工商、税务、卫生检疫等有关证件文件的复印件,并及时提供销售指导,咨询解答和服务。3、甲方以公路或铁路运输方式运输货物到乙方合同约定地,甲方负担长途运费,乙方负担当地市内运费。4、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内,乙方即成为甲方在 地区唯一总经销商。合同期内,乙方能顺利完成约定销售任务,合同期满时,甲方保证乙方优先续签。5、为确保乙方销售正常进行,乙方提前 5 天,以书面形式或传真甲方要货计划明细,甲方据此安排生产并在收到货款后发货。三、销量任务:1、乙方在 月内合同销量 万元。按月分配如下:月份123456789101112销量2、甲方每半年考核乙方完成合同销量情况,完成半年销量的,按销量的 5%给予货物奖励,次月发货。如超额完成任务 20%以上,再奖 2%(货物),如全年任务未完成,奖励扣回;假如全年任务超额 30%以上,奖励提高到 3%(货物),奖励计入销量。3、自合同生效日起,如乙方连续四个月未完成合同销量,又无理由,甲方有权予以调整,或终于本合同,退还保证金。四、乙方权利和义务:1、为保护甲方产品信誉,法律规范市场行为,乙方签约后壹周内交纳合同保证金 2000 元,汇入甲方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