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号[OFDC--XXX-XXX]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有机产品认证合同(一年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委托方(甲方)受委托方(乙方)签约日期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委托方(甲方)为了获得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OFDC ,乙方)的有机认证,委托乙方根据GB/T19630《有机产品》国家标准/ OFDC 有机产品认证标准/加拿大有机认证标准CAN/CGSB-32
310-2024 和加拿大有机认证允许物质列表CAN/CGSB-32
311-2024/ 欧盟有机农业条例EC834/2024和EC889/2024的标准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对申请认证单元(具体信息见附件一)进行有机认证
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签订本协议
甲方的义务和权利:1 .在生产/ 加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有机认证标准,如实向乙方提交认证调查表及有关认证材料,并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同时为乙方提供检查的必要工作条件
2 .检查员在现场检查时若认为有必要增加本合同之外规定的样品采集数,则增加的样品分析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3 .有义务向乙方开放与申请检查有关的所有生产/ 加工原始记录、销售台帐,生产设施和仓储设施等在内的全部经营管理过程;同意乙方在现场拍摄与检查有关的照片
4 .同意接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 )和国际有机认可委员会(IOAS )安排的见证评审和国家认监委(CNCA )安排的巡查监督
5 .获证后,具有按规定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标识的合法权益,具有对外正确宣传其获得认证证书资质的权利,但不采纳误导方式使用或部分使用认证检测报告、检查报告、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在宣传本企业认证结果时,严格按认证证书范围做出宣传,不损害OFDC 的声誉
6 .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当所有权、组织结构、管理者发生变化,或获证产品的更改对产品设计或产品法律规范产生严重影响时,或其它